轻伤造假,从县公安局到国家级鉴定机构,前后5次伤情鉴定,3次轻伤,2次不认定,第四次鉴定做完以后,检察院撤诉后,检察院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又带原告去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做的伤情鉴定,鉴定造假,结果是轻伤,法院依据这份鉴定强行刑事判决,现我要求起诉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对伤情鉴定造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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