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这里咨询过离婚案件,我姐和我姐夫从09年起诉离婚,前两次都没判离,上个月十号又开庭了,现在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迟迟没有判下,以前法院建议我们如果孩子黑我姐夫的话,我们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再另外给我姐夫一万块,可是前几天法院的人去他家找我姐夫, 我姐夫他爸爸说他不在家,去外地了,打他电话也不接,然后法院告诉我们说没有我姐夫签字不能判离婚,然后法院叫我们把小孩带着,再给我姐夫六万块钱,我们没同意,然后今天我爸去找我们请那个律师,他告诉我们说这次婚肯定能离得掉,叫我姐也把孩子带着,也给我姐夫六万姐夫,等孩子成年之后以孩子的名义去告他不给抚养费,我想请问这样行的通吗,法院说的我姐夫不签字就不能判离婚是真的吗,谢谢?
2024-12-08 02:1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作出离婚判决时,应当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感情状况、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方面。如果您姐夫拒绝签署离婚协议书,这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关于您提到的“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方法,这种做法通常需要考虑到几个方面。 合法性和可行性。首先,这种方法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据收集。必须确保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以便在法庭上获得支持。 风险评估。这种行为可能会带来一些风险,比如可能面临对方的抵抗或反诉,以及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经济成本。 此外,为了提高胜诉的可能性,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沟通和讨论,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策略选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