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0年早育,当年村里告诉我交5000块钱就可以上户口,2012年我离异,2016年迁户口被告知没有社会抚养金决定书和交款收据,不能迁户口,找到妇女主任,她只给我一个收据,今年我准备生二胎,相关部门告诉我没有社会抚养金决定书,不能给我二胎准生证,当地计生办给我答复是如果想要社会抚养金决定书,还需要补3万多,可是我当初给孩子上户口时候他们没告诉我这个,我应该怎么为自己维权?
16天前您的情况属于计划生育的争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在生育前已经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则有权获得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如果未能提供该证明文件,可能会导致无法办理生育手续。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计生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帮助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