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家里老人91岁去世,四年前老人住院,住院后需要人照顾的情况下,大女儿,大儿子,小儿子没有尽到扶养义务,二女儿在外地精神有问题,于今年过年前后去世,四年来小女儿一家四口(小女儿、女婿及两个外孙女)照顾老人,老人住在小女儿家新房,四年期间其他儿女没有给过赡养费,仅在过年过节偶尔买水果来看老人。现老人去世,抚恤金老人的其他儿女要求均摊是否合理?
7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赡养义务的理解和执行应当基于子女对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如果您父亲生前未立遗嘱指定遗产分配方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如果您的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明确指明财产如何分配,那么根据《民法典》,其遗产应由他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并平均分配。因此,抚恤金应该由您的家人平分。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也应该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帮助和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精神慰藉等。如果您的家人能够证明他们为老人提供了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上的关怀,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精神补偿或额外的抚恤金。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法院,了解相关的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沟通协商解决纠纷也是可行的方式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方都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意愿和感受,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