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本职是开眼镜店的 喜欢狗 正好在网上发布了训犬师的广告 当时我正好在部队训过犬 他看我不错 就决定送我去沈阳培训下 学费3000元他要给我拿 就要和他签份合同 带名字和身份证号 内容是5年之内不能换工作 只能给他干 否则赔他10万 本身我们这是和地方刑警队合作的 挂着警队的名义 也确实在给刑警队训犬 老板还给我和警队签了合同 我想问下 我老板之前和我签的合同有效么 我又和地方警队签了合同工 他的是不是就没有效了
2024-11-05 22:4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与您的老板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该行为是在合法授权范围内进行的,那么您的行为被认为是有效的。然而,如果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欺诈等不当行为,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您提到您与地方刑警队签订了劳动合同,这表明您作为训练员的身份得到了认可。但是,即使您被警察部门录用并接受他们的培训,也不能因此免除您对原雇主(即您的老板)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应当遵守与其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并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审查与您原雇主(即您的老板)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