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婚后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他爸妈付的,我出了少许押金,写了他一个人名字……后来还贷款是我和他一起还,差不多一人付一半……但是我给的押金和还的贷款都是我支付宝转给他,再由他去给银行……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房产是属于我老公?还是我有一半?谢谢
2025-04-11 23:4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并共同偿还了房贷,并且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则通常情况下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房产将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您提到的押金,由于这部分资金是由您支付的,而且您也是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交给被告人的,那么这可能构成一种赠与行为,即您已经把钱给了对方,但是并没有要求得到相应的回报,也就是说,这部分资金不具有债权债务的关系,所以它并不影响房产份额的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房产归属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协议来确定。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或者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