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对象婚前通过赠予方式得到的房子,婚后可以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数:602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屋是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和您的配偶后来结婚了,该房屋也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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