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些天我驾驶大货车在城区道路上大概30~40时数正常行驶,将一名突然跑向路中间横穿马路的老人撞治重伤,紧急制动后下车立即拨打120,和报警电话,协助急救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然后等待交警处理现场,当晚伤者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不是路口(也不是十字路口)前后没有斑马线,道路中间有隔离护栏。双向六车道,路面上没有(大型车和小型车)道路标识。这样情况我应负什么责任,会坐牢吗?会吊销驾驶证,降照吗?
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你及时采取了紧急措施并进行了必要的救助,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因此应当由保险公司对伤者的医疗费用等进行赔偿,并不需要你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至于你的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要看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是因为酒驾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会影响驾驶证的使用资格。建议你在了解具体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谨慎行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