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共两处房子,其中一个是经济适用住房,离婚的时候在财产分割上只写了另一个房子归女方,那个经济适用房没写,因为写的是我私有,以为跟女方没有关系,现在女方去过户,把另一个房子改女方名字,可是改不了,说必须复婚,把财产分配重新写才可以过户,是这样吗
2025-02-26 00:4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的,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您认为您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房屋为您的个人财产,并请求法院判决将另一处房产变更至您名下。 如果对方已经申请了更名手续,但因故未能成功,则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看是否有其他方式能够解决问题;或者尝试联系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部门,看看是否有可能改变登记状态。 无论如何,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