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代理,我五年结给对方30万元,属于民间借贷, 约定每年给我利息,但是对方一直没偿还过一分钱,借条每年从新写一份,直到今年,最后一份借条是60万元,但最初借我30万,我有当初的打款记录,对方还能联系得到,我想要回本金和法律规定的我应该的利息,在北京宣武区
2024-06-27 23:0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您的本金和利息。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最初的借款合同、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对方的借贷关系和借款事实。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果约定的利率过高,法院可能会调整至法定利率范围内。 在北京宣武区,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找专业的律师代理。律师会帮助您起草诉状、整理证据材料,并代表您出庭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对方是否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 请注意,诉讼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在决定诉讼前,您需要权衡利弊。同时,如果对方有偿还能力但拒绝还款,法院判决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