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离婚,孩子一人一个,但是一年多了,她没领孩子抚养费只给了一千多块,她的户口在玉门,人在兰州打工,我应该在哪里起诉
2024-09-11 14:31如果您想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您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实际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如果您的丈夫户籍在玉门,并且他现在在兰州打工,那么您可以选择将案件提交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即玉门市人民法院),也可以选择将案件提交到其实际居住地的法院(即兰州市人民法院)。无论哪种方式,您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来支持您的主张,以便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