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50多岁,去年(2017年底)因子宫肌瘤去县里的医院做子宫切除手术,做了6个半钟的手术,子宫切除家属也签了字,最后医生却没切,说年龄大了不切了。今年2018年8月10日去郴州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说子宫肌瘤复发。这种情况法律如何处理?
2025-10-17 04:42根据您的描述,您母亲在2017年底因为子宫肌瘤而接受了手术,并且签署了手术同意书。然而,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没有按照手术计划进行操作,而是将子宫进行了部分切除。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 关于您提到的第二次手术,即2018年8月10日郴州第二人民医院对您母亲的再次手术,这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手术后子宫肌瘤复发或者出现了其他健康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法律途径。 民事诉讼。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导致了您母亲的身体损害或其他损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病历、手术报告等证据。 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怀疑存在医疗事故,可以寻求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通常会对后续的法律程序产生影响。 申请医疗赔偿。在某些情况下,您母亲可能会有资格获得医疗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具体数额需依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来确定。 法律援助。考虑到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寻找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由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