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有资金纠纷,被人告到法院了,我没有钱还钱款,法官给我打电话,把我问急了,我说小孩舅的房子是我出钱买的,法院就把我小孩舅的房子保全了,这样对吗?这样的保全与法有据吗?
12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并且原告也提供了证据证明其债权的存在和合法性,则法院有权采取保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冻结被告的财产以确保其履行义务。 然而,在您的案件中,法院已经将您孩子的房子进行了保全,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房屋、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必需的生活物品等财产。 因此,建议您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者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需要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需要继续支付未到期的款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尽量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