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定政策取消教师评优资格是否违法(我们学校在行政会议上,制定了一项政策:近两年评为了优秀的教师,第三年考评时,即使考评分数最高,也不评为优秀,顺延至下一位,开会时向全体教师宣布了这项政策,当时我没有立即反对,现在考评分数出来了,学校在办公室和工作群公布了分数,但没有公布优秀员工名单,就直接将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资格取消(我是第二名),上报后面的同志为优秀,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我的正当权益,我应该如何争取我的正当权益)
2025-03-21 00:3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学校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学校应当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并且应当及时公开考核结果。因此,学校应该将优秀员工名单以及他们的成绩公布出来,以便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并认可这些优秀的员工。 其次,学校在未征求您的意见的情况下取消您的评优资格是不合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教职工的个人意愿,并且应当确保教职工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向相关的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