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5500,本来是每月15号发,但公司只发1000,剩下的一直拖该怎么办
2025-04-05 09:00您的情况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您的工资已经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要求公司补发剩余的工资。同时,您也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