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本县煤矿从1993年-2009年从事井下采煤工作长达16之久,目前由本市专业职业病鉴定机构诊断出尘肺病壹期。用人单位早已不存在,多次到县信访局政府找相关领导求助,得到的结果就是多种理由推脱。请您给以法律方便援助,谢谢!!!衷心感谢
16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权益保护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如果您的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寻求帮助。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常见方式之一,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劳动关系存在或者有其他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一些地方设有专门的服务窗口,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务必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同时,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支持。 在此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或其他专业人士。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