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本人在智联投递简历投的一家叫悦海自动化的公司,不久打电话让我去面试,面试的时候说自己其实是天合光能,然后让交了470的入职保证金,收据写的工作满三个月才退还。事后想想总感觉不太对劲,第二天(还未入职,未签订合同)找他们说让退还我470,我不想去那边上班了。对方不答应退还,想咨询下,合法吗
2025-02-13 13:28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首先,企业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或保证金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因为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之一,即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押金作为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保障措施。 其次,如果您已经发现公司提供的信息有误,并且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雇主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建议您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书面确认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通过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并尽量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