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齐齐哈尔的泰来县的居民,八月份我的低保停发了,没人告诉我原因,后来我自己去民政局问才知道,原来城镇低保不能与贫困户同时享受,,但是我这个贫困户是17年8月份在报的,不能因为这个把我的低保停发啊,不合理,我要求恢复城镇低保。因为我是城镇户口。
2025-02-13 11:56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因城镇低保与贫困户双重保障政策而面临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社会中,政府通过实施城乡一体化扶贫政策,旨在确保所有公民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对于您的情况,城镇低保政策确实是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 然而,如果您符合农村贫困家庭条件,且被认定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则可以同时享受城镇低保待遇。这是为了确保农村贫困人口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针对您提出的诉求,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政策规定。详细了解国家关于城市低保与农村贫困家庭双重保障的相关政策,包括具体适用范围和标准。 联系相关部门。向当地民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贫困证明等),以证明您符合农村贫困家庭条件。 提交书面申请。按照当地的程序和要求,正式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您的具体情况以及不符合双重保障的原因。 等待处理结果。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决定,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者争议,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进行申诉。 请注意,每个地方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请确保您所在地区有最新的相关政策信息,以便准确地解决问题。同时,希望您的诉求能得到妥善解决,期待您的好消息!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