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租房子,当时托管公司没有告诉我们需要提前十五天付房租,定金8.8号已支付,定金条上最晚明天8.11号签合同,签合同前一天晚上8.10号联系托管公司问下次什么时候交房租,托管公司说8.25,可是在此之前我和朋友并不知道签合同十五天需再交房租,且托管威胁说明天不交合同定金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2025-10-16 19:19首先,您需要了解租赁合同中关于租金和押金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租房者在租赁开始后十五天内仍未缴纳租金,则房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剩余的租金,并可能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在这个案例中,您和您的朋友已经在8月8日支付了定金,这意味着他们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即支付了一笔款项作为保证金或押金。 其次,根据租赁合同,如果双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签订正式的书面租赁合同,那么定金将不会被退还。因此,您应该尽快与托管公司协商,要求他们提供一份书面的租赁合同,并确认何时可以完成签约。如果托管公司拒绝提供这份文件,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如果您决定采取行动解决问题,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争议。这可能会包括与托管公司进行谈判,或者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寻求帮助。如果这些方法都不奏效,您可能需要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整个过程中,请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