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23日首付捌万柒仟肆佰元购宜城市襄沙大道82号赛纳春天小区4一4一401房屋一套,于2010年10月20曰交开发商(湖北景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玖仟陆佰壹拾叁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开发商承诺360天内办理,可至今房产证都没办下来,其间多次催促,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搪塞?
2024-06-27 07:20您的情况属于开发商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您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获得房产证。首先,您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您可以依据这些规定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采取补救措施。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尽快办理房产证,并明确提出如果开发商继续拖延,您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办理进度的具体时间表和保证。 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办理房产证,并赔偿因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 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收集和整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