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男方把女方黄金首饰偷走卖掉了,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也没提出让男方赔偿,只要求离婚,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女方拿到离婚判决书后,能去男方家拿回自己的个人财产,被卖掉的黄金首饰可以让男方赔偿吗,男方母亲手里还拿着女方的戒指,去讨要,耍无赖说给女方拿走了,一家子都是无赖
2025-10-21 22:1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当被视为无效。如果女方要求离婚并主张分割共同财产,那么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至于男方母亲手中的戒指是否归女方所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婚前购买或赠与男方的母亲,并且没有明确表示为男方母亲的个人财产,则该戒指仍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戒指是在婚姻期间由男方支付费用购买的,并且已经登记在男方和女方名下,那么该戒指也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女方获得了离婚判决书,她有权要求返还其个人财产。关于男方母亲手中戒指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建议女方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