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老公是再婚的,10登记结婚的,后来15年双方约定假离婚拿安置房,16年八月份查出来白血病,17年我边工作边化疗,他也没付医药费,我办低保,所有的钱都存他名下,现在房子拿到了,他说为我付出了好多钱,国家补助算下来我真正看病差不多花了11万,我当时没有想到他会这么无情,把我的钱全部存在他的卡里,现在他口口声声说我花的钱是他的,就算我化疗回家修养半个月左右,家里的家务也都是我在干的,我早就怀疑他外面有女人,所以我特别留心,我偷听到他和别的女人视频聊天。我和他吵架了,他就趁机赶我走。我要提出补偿,他说我们早就离婚了,不受法律保护的,你要钱就去司法,如果我走了。我这边的工作也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2025-09-04 17:27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法律层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应遵循“平均分配”原则。因此,即使你们已经协议过假离婚并取得了安置房,但在实际操作中,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各自的实际贡献进行财产分割。 个人感情及家庭责任。尽管对方可能声称已经支付了大量资金给您,并且您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也付出了大量的精力,但这些并不意味着您可以不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或赡养义务。此外,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应该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以免加剧矛盾。 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如果您与对方之前已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了关于房屋的处置方式以及对您的经济支持等事宜,那么在履行该协议的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对方遵守约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基于双方之前的约定。 债务偿还。由于您在治疗期间确实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您可以向对方索要这部分损失。同时,您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来减少自己的损失,例如申请法院调解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感受,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