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伴91年结婚至今,二婚,双方都有子女,老了,想对财产做个安排。房产证上是老伴和我的名字。房子原是老伴单位分的,2005年买下来。如果我俩走一个,按法律这房子该怎样分?
2025-09-04 16:3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你和老伴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当视为共同所有。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关于房产的具体分配,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共同财产的价值; 房产的增值情况; 个人对房产的投资情况; 是否有其他共有的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参考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如果房产价值较大,且双方无特别约定,则可以平均分配; -如果一方在购房时投入较多资金或劳动,则可以在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一方,也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割方案需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书中明确记载,以便将来执行时有据可依。此外,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还需要考虑到其利益的保护。建议你们在律师的帮助下,详细制定一份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