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有一辆电动车,车子的名字不是我的,是我姐姐的,然后就是我把这辆车卖了我和对方写的一张协议,如果车子到时候出了交通事故那我们这边需要负责任吗 回答说必要损失有责任方按照责任分化赔偿 请问责任方是买车方还是卖车方?
2024-12-07 22:50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车辆买卖关系下的法律责任划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车主(即买受人)应当对机动车的使用安全负责。这意味着,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车辆的所有权已转移给车主,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出方在转让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应对事故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故意隐瞒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则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例如,如果卖方明知车辆存在缺陷但未告知买方,那么他应当对此负主要责任;而买方在购买前也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因此,从上述原则出发,如果您和对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必要损失由责任人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则卖方可能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责任比例来赔偿。但是,具体如何分配赔偿责任,还需要依据你们双方的具体协议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详细阅读协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