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是关于婚前房产的,我老公在结婚前买了现在共同住的婚房,婚后用共同财产在还房贷。他说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房子在还贷,是没有办法加名的。只有还完贷款才能加。现在我想请问下,可以用什么最简单的方式使这一承诺能在法律上得到承认呢?婚内协议可以吗?
28天前婚前房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前购买的房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这些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签署一份书面协议,明确你们同意将婚前房产归为共同财产,并且您有权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 然而,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您的丈夫已经完全理解并同意这份协议的内容。此外,如果您和您的丈夫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协议中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您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可以帮助您制定一个适合您情况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