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姨2007年结婚,当时领了结婚证,但是在2010年离婚时候发现,男人在民政局找熟人假登记结婚,就是离婚的时候,男人是未婚记录。两人协议离婚,我小姨没有分得家产什么的,孩子给男方扶养,但是男方把孩子户口上到别人家户口本上,并且把孩子扔给七八十岁老人带,我小姨每次看孩子都很心痛,就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扶养。目前一直是我小姨扶养孩子,男方从不来看小孩并且不给抚养费。还很害怕我小姨把孩子送回去。我想咨询的是1.这男的弄个假结婚证违法吗?2.这男的不给抚养费可以告他吗?3.这男的是国家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告到他丢工作什么的吗?
2024-10-02 21:45关于您的问题,我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解答。 首先,对于您提到的问题1,“这男的弄个假结婚证是否违法”,需要明确指出,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否则将构成犯罪行为。因此,如果该男子确实存在伪造结婚证书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问题2,“这男的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告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子女并非必须跟随父亲一方生活。因此,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母亲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其与儿子之间的抚养权归属。具体而言,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用,母亲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抚养义务。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问题3,“这男的是国家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告到他丢工作吗”,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于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认为男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您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采取行动前,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为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