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我购房的两大动机上的宣传均为虚假,一是地铁规划二是酒店入驻,在没有掌握确凿证据前与开发商协商承担违约金退房,如今政府部门反馈收到了,证实确实为虚假宣传,开发商虚假宣传诱导我签订的合同当属无效,我更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目前状况应如何维权
6小时前您的情况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欺诈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并以此诱使您签订合同的行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之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合同。 此外,您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建议及时报警处理,以获取司法机关的支持和保护。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诉讼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