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一块开店,当时转让费1万,房租13500,到第二次交房租前我退出了。退出时除去转让费,他出资19077,我出资18043。我退出之后要求对账结算,他一直推到自己不干转出去也没结算。他转出去得了转让费25000元,之后他说要对账,又说账册丢了,我只有从开店到退出时我们的投资记录。我退出时店里还有货,有我们共同购进的设备,没有欠债。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如何结算,结算之后我是否能讨回一部分?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与朋友合作开设了一家商店,并且双方同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相应的风险。当您提出退出并要求对账结算时,对方表示需要查看账册才能进行结算。 首先,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的财务记录和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自己的投资金额以及合伙期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其次,您可以尝试直接联系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愿意提供账册或不愿意支付合理的费用,则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会计师来帮助审查账目。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或者存在欺诈行为,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最后,请记得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一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