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排忧解难,谢谢您,我与老公是重组家庭,结婚十四年,老公于2018年1元2号去世在2016因病急需要用钱,所以就把写有我名下的一处房产以四十万的价格卖给我自己的儿子,并在,公收到全部房款后老公亲笔写的购房买卖合同协议书和购房款收到条,当与儿子过户时,为省税费,就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现在老公的女儿告我们此房赠与无效,理由是转移她父亲的财产了,,我有老公写的收到购房款四十万的收到条,购房协议,儿子转给老公的银行转账明细,已经收到法院传票,6月8号开庭,
28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困扰。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丈夫离婚多年后,通过出售房产并赠予您的儿子,但女儿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她的权利。 关于房屋交易,您提供了以下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收到购房款的收据。 -购房协议书。 -儿子转给丈夫的银行转账记录。 然而,女儿提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赠与行为的有效性。她可能认为,虽然丈夫已签字确认,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有权要求撤销赠与。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与女儿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诉求和证据。 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民法典》和《民法典》,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益。 如果需要,可以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一复杂的问题。 在法庭上,您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和证人证言来支持您的观点。 请记住,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和理性都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