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各自带一个孩子共同生活,房子是婚后买的,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在没通过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做了房产证挂失,偷偷过户给自己的孩子,用老房产证哄骗男方,房子可以追回来吗?追诉期是多长时间,现在房子是男方孩子在居住,装修也是孩子结婚时男方出钱装修的,能通过短信通知我吗?
2025-05-10 06:38关于您的情况,我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因为涉及到财产分割和法律问题,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婚姻期间的财产分配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律障碍等。 首先,关于追回房产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隐瞒或欺诈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您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时限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其次,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有当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后,才能变更产权归属。如果您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您有权拥有该房产,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被告方的主张。 最后,关于通信问题,如果您希望了解有关如何发送短信的通知,请告知我们更多细节,以便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