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有一套按揭房,去年1月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我总共给他十万,离婚之日给他现金6万,剩下4万于2017年12月30日给他,而他放弃房子归我所有,如今马上时间就要到了,剩下的4万我把钱准备好了准备给他,而前夫就说把钱给他了,今后他就不会来和我办理过户手续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怎么做才能保证我今后的房子有合法的权益?
2025-04-12 19:24首先,您需要确保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基于双方同意并自愿放弃的。这可能包括书面确认或者口头约定。 其次,在交付剩余款项之前,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将其作为财产分割的一部分。这样可以为您的权益提供更具体的保障。 此外,建议您尽快与前夫沟通,说明您的意图和担忧,并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前夫坚持不履行协议,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前夫履行义务或获得判决支持。 最后,如果您已经准备好向前夫支付剩余款项,但对方拒绝接收,您可以考虑将此事诉诸法律,以确保自己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证明您的权利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