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茅台中铁二十二句公地上班,是技工、在上班时被杂工为我般砖时打在我右手指尖、骨头被打破,休养四十多天,对亏应该怎样陪我才合理,我的点天工资一天三百五十元、没住院、对方才出了二千元约费、没劳动合同,
2024-10-02 23:50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您的伤情构成伤残等级,并且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评定结果和当地工伤保险政策来确定。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支付的费用不足以补偿您的损失,您可以要求其增加赔偿金额。不过,在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您还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