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前公司强行和我解聘,并没有任何补偿。只是在解聘书上写了结算2018年加班费,年终奖,具体费用有详细标注。但是公司现在找我做工作交接,我可以拒绝吗。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2026-03-05 14:04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应有的赔偿金(如加班费、年终奖金等),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工作交接的问题,如果公司要求您进行工作交接,您可以拒绝。因为这可能涉及到侵犯您的权利,例如不公正地剥夺您的就业权或劳动报酬。如果您接受工作交接,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争取公平的处理方式。 最后,无论是否进行工作交接,您都有权随时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