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九日在十字路口私家车右转碰到骑自行车行人的左腿,腿部没有骨折,只是有点淤青,现在十二天了,伤者在医院不出院,我报的保险,有三责,不计免赔,住院费是伤者自己垫付的,现在车一直被扣在事故科,请问下事故科要扣押车辆多久,需要交押金才能放车吗?
2024-09-03 00:43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中涉及财产损失时,如果双方均无明显过错且协商不成,则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因此,在本案例中,由于您的保险已经购买了全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并且您已经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那么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至于您提到的事故科是否可以扣押车辆以及是否需要缴纳押金,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和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要求车主提供一定的保证金作为保险赔偿的保证,以确保车主能够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但是具体的保证金数额和收取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或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存在其他疑问,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例如投诉、提起诉讼等。但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处理。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