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首付在宿迁一售楼部买房,当时销售人员说我的情况可以用异地公积金办理贷款,便交了首付随后签订协议,当我带了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到售楼部准备拿合同办理公积金贷款,又被告知房子尚未封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要等到九月才行。在九月十月底我都催促售楼部是否可以办理,都被告知不行。然后在11月3日突然被销售人员通知宿迁11月2日起不能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商贷。如果办理商贷我要多负担6万左右的利息,我觉得是售楼部先欺瞒再拖延造成的损失,请问我是否可以告赢
2025-02-23 17:04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开发商之间可能存在合同纠纷和违约责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为了支持您的主张,您需要收集关于购房过程中的所有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记录、销售协议等。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与开发商进行直接沟通来解决问题。如果您对解决方案不满意,可以寻求调解或仲裁服务。 法律咨询。考虑到可能产生的后果,建议您咨询一位专业的房地产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有关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专业意见。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通过正式的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因开发商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导致的损失。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时,及时采取措施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