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我想咨询一下去年在七月份出了车祸4根肋骨骨折,三个月后两根恢复畸形,做了伤残鉴定,现法院审理重新鉴定,指定了鉴定机构,该机构要求现重新做骨窗片(CT),到医院医生也建议,拍出来CT也没意义,事隔一年多肋骨骨折也愈合了。请问二次鉴定以事发三个月之后的cT报告资料来作为鉴定依据(出院资料),还是按照一年之后的骨窗片来鉴定?万一现CT只能看到起先2根畸形的,那现在的结论会不会是说我在那场车祸中只骨折了两根肋骨?
2025-10-02 20:3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二次鉴定的问题,应当参考最新的医疗记录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进行评估。 对于首次鉴定时提出的伤残等级,如果经过一年后的复查,发现您的情况有明显改善或痊愈,那么新的影像学检查结果可能无法反映出您受伤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异议并请求重新鉴定,要求使用当时有效的医疗记录和影像学检查结果。 然而,最终的鉴定结论应该基于最新的医学证据,包括当时的医疗记录和影像学检查结果。因此,在第二次鉴定过程中,如果医生建议再次进行CT扫描,并且结果显示与第一次鉴定时的不同,那么这可能是基于对病情发展的最新理解做出的判断。如果您认为这些结果不足以反映您当前的状况,可以考虑再次申请鉴定,或者寻求其他专家的意见。 请注意,具体的鉴定程序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操作细节请咨询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同时,由于个人隐私权和个人健康信息的敏感性,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讨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