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有事实婚姻,女方一直不回家住娘家,女方有事从来不跟男方家人包括自己老公说一个字,婚姻没法走下去了。婚事是由男女方亲戚共同介绍的,想咨询下就这样结束了,能否要的回给女方所发的费用?比如给的彩礼,首饰等,谢谢!
2025-01-07 11:34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并且已经共同生活多年,那么可以考虑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双方是否具备事实婚姻的法律基础。事实婚姻是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而未经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之间的非法同居行为。 其次,在确认事实婚姻的基础上,需要解决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双方在离婚时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法院有权依法作出处理。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财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汽车、存款、股票、债券等实物资产以及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投资收益等虚拟资产。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彩礼和首饰等财物,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如何处置。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这些物品可以作为补偿的一部分;如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则应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处理。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解决方案。如果您对上述问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