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劳动监察大队解决拖欠工资,劳动监察队说5天后受理要不然他们在5天内受理就违法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5天后受理,我想问一下这是一种推迟还是正当这程序。
2024-11-01 16:49您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在这一过程中,您有权利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即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您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您提到的“5天后受理”的说法,这意味着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在接到您的投诉后的5日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决定,您就有权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具体的时间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与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联系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您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文件,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于我为您提供更加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