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晖今年1月份买了一件位于呼兰区的高层住宅,押金2万!贷款银行也已经通过了,并且交了1万多的房屋契税等费用。还有4000的中介费。当时房主说这周也就是21号左右可以回哈尔滨办过户,上周末突然不卖房子了说要移民。请问这事我可以起诉嘛?房屋总价19.8万,建筑面积50.8
2025-08-04 10:25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违约和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与房东协商解决。直接联系房东,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比如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款项或补偿因违约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支付记录等;其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返还原告支付的款项以及赔偿损失。 寻求调解。您可以尝试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者请律师介入,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并及时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您在购买房产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在交易过程中拥有足够的权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