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于2002年12月31日病世,国家发独生子女费,我单位可2004年4月份停发,不知什么原因,独生子女费是奖励父母的,不是给孩子的,单位为什么停我,有文件吗?而我单位还有一位跟我一样,为什么她有,我没有,我俩不同的地方,就是她女儿沒孩子,我女儿留下个孩子,就这个区别,麻烦律师帮我咨询一下,谢谢
10天前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女儿去世的消息。关于您的疑问,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情况和政策规定。他们应该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并且可能有相关的文件或政策可以参考。 如果您希望获得更加专业的法律意见,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个问题。在寻求法律建议时,请确保选择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最后,我希望您能从这次经历中得到一些启示,无论是对于您自己还是对其他家庭来说。请记住,无论发生什么,家人之间的爱永远不会改变。希望您能找到安慰和支持,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