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和前夫离,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叫封林这个男人,那时他在广东三水做一个小小的包工铁头,他说他也离婚了,后来我们就走在一起,之后和他包点工请几个工人,他跟本没钱他银行卡就得二千元,刊那时火食开支,工人借支都是叫我拿钱开支,直2015年他有个工地几万方工程,15年前一年我大哥出车祸赔偿9万元,我侄子给帮他保管9万元。他叫借给他做工地周转。说工地完或就还给,工地完成二年到现在钱都没还我,他人也走人找不到他.他骗有好几个女人钱,请问属于诈欺吗?你能用法律帮我追回那些钱吗,我真的走头无赂了
2025-02-09 12:1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涉及的款项可能是您的财产,如果确实是您的财产,并且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能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封林可能利用您对他的信任,谎称自己是单身人士并表示愿意借钱帮助您处理财务问题,同时承诺还款。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您误以为他具有合法地位,从而将资金交予他使用。 然而,如果封林并没有真正拥有这些财产或其所有权,那么这可能构成欺诈。如果您能够证明封林没有权利支配这些财产,或者这些财产实际上不属于他,那么他就构成了欺诈。 此外,您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冻结或扣押封林的财产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代表您进行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