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连保,借债人却另有其人,有一些时间了,钱没有还上怎么办
17天前首先,四方连保是指借款人在借款时由多人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其他人也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但仍未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 在处理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保证书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对保证人的保证行为。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保证行为是不真实的,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撤销该保证行为,使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以确保债权的实现。 总之,在面对四方连保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