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离婚了,有一恶犬两女,之前要了个摊位卖菜,她现在去世了,去世前她欠有人家五千块,我们全家都不知道这件事,现在债主走法律程序要我爸妈还我姐欠下的钱,我想请问我或者我爸妈和我弟,在法律上有义务还这笔钱嘛?
2024-07-03 19:02根据中国法律,债务人去世后,其债务一般由其遗产来清偿。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但继承人没有义务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除非他们自愿承担。 在你姐姐的情况下,如果她有遗产,比如摊位等,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用这些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或者没有遗产,那么债权人不能要求你的父母或你弟弟来偿还这笔债务,除非他们自愿承担。作为亲属,你们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偿还你姐姐的个人债务。 不过,如果你们选择继承你姐姐的遗产,那么在继承的范围内,你们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你们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你们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建议你们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情况下的法律义务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