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85条量刑标准,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工具罪,并被拘役

2019-08-10 10:3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认定 1、划清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是区别构成犯罪与否的关键所在。 2、划清本罪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实践中本罪的行为常常与后二罪的行为密切关联,本罪行为人常常为后二罪行为的实施提供程序、工具,帮助后二罪的顺利实施,但法律规定本罪行为为独立犯罪行为,故其因客观行为的表现不同而区分为不同的犯罪。 量刑 依据《刑法修正案(七)》第9条增订的《刑法》第285条第3款的规定,犯提供非法侵入或者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提供上述程序、工具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可理解为提供了大量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出售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数额大的;由于其提供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被大量使用造成严重危害等。

2019-08-10 10:35:2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414今日律师解答 48417

相关推荐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范围 1回答
在工地干活没有合同车被砸怎么办 我有一辆铲车在工地干活,没有合同,因工地混凝土墙质量问题倒塌直接把铲车砸报废怎么处理 1回答
您好!一家公司工作5年,因为工作压力太大,在公司内割腕自杀,但经抢救已无大碍,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么 1回答
只有证据没有鉴定结果法官怎么判 1回答
信用卡逾期上门取证流程 1回答
哺乳期的孩子不是老公的离婚那孩子亲生父亲有赡养孩子和我的义务吗 1回答
男朋友的前妻带她妈还有一个不知名的男人闯入我男朋友的家进门对我就是拳打脚踢 1回答
离婚事宜 子女,债款事宜 1回答
金融网贷借24000连本代利三年还41600算不算高利 1回答
拿手机拍别人合法吗,随意发视频,做标题,对他人形象有损 1回答
房屋抵押欠款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1回答
录音鉴定机构,鉴定录音里的人声有几个人 1回答
港币被海关扣留扣押会被没收么 1回答
漯河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1回答
婚前我全款买的房,离婚时过户给对方,后又复婚,现在对方又闹离婚,分割房产时对方要争夺该房产,我如何取得原来房子的所有权?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