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17岁交了个女朋友现在16岁,15岁的时候跟我弟回家了,当时让她联系她父母,她不愿意,现在送她回去也不愿意,然后我们求助了民警,可他们这边说我们诱拐,这个成立吗
19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17岁的未成年人在很多情况下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他们的行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或授权才能被视为合法。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教育、医疗等事项时,未成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可能会被适当限制。 在这个案件中,您提到您的弟弟和他女友的关系涉及到15岁时的事情,并且女方拒绝与家人联系。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法定监护关系。如果您的弟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那么在没有其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他的行为应被视为其法定代理人的行为。 未成年保护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应当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确保其健康成长。如果您的弟弟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直接与家人沟通,这可能是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 家庭暴力。如果您认为女方的行为可能构成家暴或其他形式的家庭暴力,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寻求帮助,或者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以防止进一步的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警方详细讨论并收集所有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性质以及采取何种行动最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心理状态,妥善处理此类情况非常重要,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