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事人的弟弟,我姐与他丈夫婚姻感情破裂,原因则是男方出轨并且坚决提出离婚 两人有一个孩子5岁, 1.离婚后如果孩子归我姐抚养 男方是否有义务每月或每年支付抚养费 2.孩子如果归男方抚养,女方是否有探视的权利,如果男方以某些借口,阻拦或不同意女方探视孩子,女方可以怎么做? 3.男方出轨所以才造成的双方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婚内一切财产归女方所有,
15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对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具有优先选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保障其健康成长等。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在您姐姐抚养的情况下,男方仍然应当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可能需要考虑经济能力、居住条件等因素。 至于探视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一方有权探望另一方,但不得影响对方的生活和工作。如果男方以任何理由阻碍或者拒绝探视孩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除非存在重大过错或者其他法定情形,否则法院不会轻易判令一方净身出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为自己的权益寻求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