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今年分地,我媳妇地在他家那,但是还有7年她家那也到期分地,到那时他家那就没她地了,我家这也没有她地,我们家这土地30年“一变更,,剩下的23年我去哪要地”
2024-09-21 06:06您的问题涉及农村土地流转和继承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涉及到的主体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政府等。 关于您提到的“一变更”,即指的土地使用权期限,通常是指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之日起至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期满时止的时间段。如果您是土地承包人,并且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有明确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则按照合同规定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一般认为土地使用权期限为永久。 至于您提到的“30年一变更”和“剩下的23年要去要地”的说法,如果您的妻子在土地承包期间去世,其配偶(即您的儿子)可以依法继承其配偶的土地承包权。然而,具体继承条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者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此外,关于是否需要去要地的问题,取决于您是否有相应的权利主张。例如,如果您已经取得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处分权(如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则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返还土地承包权;否则,可能需要考虑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等。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处理过程中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