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结婚四年,没有感情,经常吵架,没有共同语言,现一儿子,两岁,女方现在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两方都想要小孩,男女双方都没有固定的工作,男方长期在外打工,女方一直在家带宝贝,男方从没有结婚时就患有肾虚,早泄,结婚后严重影响正常的夫妻生活,但不影响生育,负责也不会有这个小孩,如果现在离婚,娃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吗?女方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不?
2024-11-05 09:56在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如果夫妻之间存在严重分歧且无法通过沟通解决,那么离婚可能是双方达成共识的一种方式。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需求来做出决定。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一方的行为导致了对方的精神痛苦或伤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情况并不符合这种情况,因为男方的肾脏疾病与离婚无关,也未对夫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您所提出的请求不太可能得到支持。 最后,建议双方在考虑离婚之前,尽量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即使最终选择离婚,也可以通过专业的调解机构或者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需求,双方应该尽可能地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以利于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