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通过房产中介租赁一套住房,合同期限2年。今年1月份房东跟我微信联系,今年7月份要收回房子,(房东把房子托管给中介了),我让他跟中介沟通好,他说没问题,现在7月份了,房东要收回房子,而托管人却不退给我违约金,说我没有直接跟他联系,跟房东联系不算数。而且还让我继续交租金,否则视为我违约(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付房租,否则视为违约)
18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一些误解和混淆。 我们需要了解双方之间的协议细节,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支付方式、违约条款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期或支付方式,则默认为一年一次支付,且应按照月计算。 如果房东要求提前收回房屋并提出终止租赁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房东需向承租人退还剩余租期内的所有租金,并赔偿因房屋被提前收回导致的任何损失。 关于押金,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应当退还;如果没有规定,则可能需要协商解决。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房东进行沟通,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解决问题。同时,考虑到您已经支付了一定金额的租金,希望您能考虑房东的合理需求,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如果您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