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22岁,2016年和男方在老家办的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一年,在这一年生活中,男方没有支付任何钱给女方生活,经常吵架,男方可以长时间不和女方沟通交流,所以我想要结束这段感情,当初办婚礼时,男方给的有彩礼钱,男方却要求我除了返还全部彩礼钱以外,还额外赔偿他家当初办酒席的损失,这个要求合理吗
2025-02-03 20:00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父母之间的一种经济行为,并非法定夫妻财产。如果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关于额外赔偿的要求,应当考虑双方的实际过错程度以及补偿的合理性。建议你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